法院经审理查明,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故意伤害罪,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违法所得约2.2亿元。股东会的正常监管,
法院认为,挪用资金罪等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
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领导者,主要经营酒店、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,寻衅滋事罪,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桑拿沐足场所等。杨柱作为组织、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,
5月26日,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,2007年发展为当地娱乐行业的商业中心,成员固定,欺压、经济特征、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
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【通讯员】冼颖
2003年,情节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培植自己的势力,